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洛政办〔2013〕69号)、《洛阳市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工作流程》(洛住保办〔2013〕17号),为保证我区东方红•汇景城1#、2#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优先解决我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现通知各企事业单位,望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积极申请:
一、房源情况
(一)东方红•汇景城小区1#、2#楼共484套(高新区武汉南路与孙石路交叉口东北角,24层),为31.58-42.82平方米。
(二)本次分配的房源套型:两室一厅一卫共176套;一室一厅一卫共176套;一室一卫共132套。
二、配租对象
1.辖区内已在市房管局网站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人员;
2.2016年9月底前提交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并在市房管局网站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人员;
三、申请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区常住户口;
2.城市区无住房。
(二)新就业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区常住户口;
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3.毕业不满5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城市区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缴纳社会保险;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在城市区无住房。
四、申请流程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向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填写提交以下资料:
1.《洛阳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需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1.《洛阳市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明;
4.用工单位提供单位汇总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承诺书。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到户口所在社区或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后名单于8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城市监察管理局,区城市监察管理局进行复审公示等相关程序。
地址: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城市监察管理局房管所C201房间
联系电话:64332520 韩雅静